龍魚產業的未來

龍魚,原產地稱之為AROWANA,又稱【scleropages】,意為舌頭骨咽狀,按動物分類學劃分,龍魚屬於骨舌魚科(又叫骨咽魚科)。龍魚正式被生物學家發現始於18世紀亞馬遜河流域,之後學者相繼在越南、馬來西亞半島、印尼的蘇門答臘、班加島、比婆羅州、泰國以及澳大利亞和非洲發現了其他龍魚,也因而被進一步按其【地理分佈】細分為了亞洲龍魚、美洲龍魚、澳洲龍魚和非洲龍魚等。

野生流域水體量大,進食無限制,體長可達1米以上,將如此巨物放到家庭水族箱內,浩瀚壯觀可想而知;金龍鱗片色彩變化無窮,也是愛好者珍藏的主因之一。初期濫捕行為幾乎將流域龍魚消滅,1980年,華盛頓公約開始明文禁止野生龍魚銷售及撈捕,把龍魚列入保育類,避免絕種。然而,經過了40個年頭的今日,漸漸地,所有可以運輸販賣的龍魚幾乎都是第二代以後,也就是可以合法貿易的龍魚,野生第一代都已高齡(如果從各新舊漁場成立捕捉開始算,那是沒有意義的,因為流域中早已流放人工繁殖物種)。目前全世界可以合法申請出口證的漁場只有數十家,其餘小場有數百家。可以預見未來20年內,世界上已無剛開始合法繁殖的第一代野生龍魚時(壽命皆盡),華盛頓公約可能必須改變,因為已經量產,無保育的必要,河域中也都是繁殖流放品種,屆時可能各大小場皆可出口,這也是龍魚產業革命的開端,將會如一般觀賞魚一樣可以自由進出口,各項競爭唯有【高階魚種及變異魚種】方能保有價值,中低階魚品太多太多,必然失去競爭力,當然龍魚的美與體型霸氣,也不是一般觀賞魚可以比擬,飼養的技巧與推廣,仍然必須有遠見的共同努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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